据江苏工人报消息,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创新推出《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持续提升灵活就业人员服务质效。
在进一步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方面,引导劳动者以市场为导向,鼓励劳动者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创办小规模经济实体。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开发更多养老、托幼、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等社区服务业的就业岗位。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创业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
在进一步优化灵活就业发展环境方面,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推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助业贷”模式,叠加政策覆盖范围,在已有富民创业贷基础上,加大助业贷新政推广落实力度,支持创业重点群体。持续深化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建设,创新征信产品和服务。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全面实现企业开办线上“全链通”、线下“一窗式”集成办理模式,全面落实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费用补贴政策。
在进一步加强灵活就业权益保障方面,加强服务指导,提高新就业形态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增强灵活就业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畅通参保渠道,本省户籍和在江苏省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就业登记地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非本省户籍的,在省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可在就业登记地办理参保手续。用人单位应当为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