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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作遇到疫情,劳资关系如何平衡?

       人们常说工作和生活难以平衡,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涉及的是个人的选择。然而,当工作与疫情相遇,又该如何平衡?

       随着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越来越精准的隔离防疫举措带来诸多用工问题:居家办公算工作吗?年休假时被隔离、在家办公,可否取消年休假?上海唐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邵敏杰律师,结合近年实例及近期收到的咨询,解答当下种种劳权问题。

       案例一 “12天”居家观察,是否算旷工?

       随着国内防疫政策日益精准化,越来越多的名词进入大众视线,密接、次密接、时空伴随者、社区管理……在全民关注的热度下,这些名词成为日常,也加深了大众对防疫的认知。但是也要看到,新名词代表着新政策、新举措,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新的变化。

       在此轮疫情中,上海推行了“2+12”的隔离政策——根据国家和本市防控规范要求,对涉及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风险人群实施管理。其中对于密接者涉及的所在居住小区、工作单位或者学校的相关人员实行“2+12”管控措施。“2”指的是在2天里实施封闭管理,就是足不出户,还要进行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12”即社区严格管理,其间要求相关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如果要外出,就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且不参加、不去聚集性场所,其中就包括公共交通。同时还要配合落实好间隔的核酸检测,做好每日自主健康监测。

       社区管理期间,有诸多严格限制,比如不能乘坐公共交通,不去集聚场所。那么,办公室是否算集聚场所?如果因无法避免乘坐公共交通而导致无法上班,是否算旷工呢?

       解答:不应视作旷工 鼓励员工居家办公

       在“2+12”的“12”期间能不能上班?在此前本市的疫情发布会上已经明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让这些员工居家办公。当员工进入“2+12”管理时,劳动者要向企业主动报告,争取单位安排在家居家办公。如果实在不能安排居家办公的,有些可能是重要岗位,如流水线这样的工种不能缺人,就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在工作期间和其他人员保持相应的距离。

       同时,希望这些人员在去工作的途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地铁、公交车),如果距离不远可以骑自行车,可以走着去,也可以采用出租车、私家车等方式,用尽量不和过多人接触的交通方式去。

       同时也要注意,如果在“12”期间,在单位自主健康监测当中发现自己有发烧等一系列症状的时候,第一时间要报告单位、报告社区,同时戴好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去最近医院、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进了医疗机构就诊以后,根据就诊情况后续由相关人员开展一系列措施。

       如果实在没有条件避免乘公共交通致无法上班,是否算旷工?在“2+12”中的12天严格社区管理期间,虽然理论上可以出勤工作,但必须要以遵守相关的严格防疫要求为前提,如不得搭乘公共交通等。因每个人的情况不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有避免搭乘公共交通上班的条件,若职工确有困难,可以与公司说明情况,征得公司的谅解。旷工是指职工在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出勤上班的行为,员工如果因客观条件导致无法正常出勤,不应视作旷工。

       我们建议,如果职工因此无法正常出勤,应当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并说明情况,用人单位也应该以防疫大局为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尽量安排员工居家办公。

       案例二 社区封控,抵扣年休假合理吗?

       当前,针对一些重点区域涉及的社区,会采取社区封控的形式进行防控,但在疫情暴发初期,很多与社区封控配套的政策并未落实,引发了一些争议。王女士因所在小区有确诊病例,社区封控管理,无法正常出入。她在第一时间向公司告知这一情况后,公司表示,由于王女士封闭管理的时间较长,因此采用先抵扣年休假,后按照事假的形式统计考勤。王女士对此颇有异议。她认为,社区被封控属于不可抗力,自己不是主观上不想来上班,而且居家期间自己也要处理部分工作,直接抵扣年休假的做法不合理。她希望保留几天年休假,并咨询公司是否可以直接按照事假计算考勤,不料遭拒。公司认为王女士即使居家,能做的工作非常有限,因此仍坚持原先的处理办法:先抵扣年休假,年休假用完后按事假计算。

       王女士想问,因社区封控导致无法上班,用人单位可以强制抵扣年休假吗?

       解答:视具体情况 统筹使用年休假

       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的相关规定,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实践中对于用人单位能否统筹安排年休假有两种观点。一是,劳动者因疫情防控无法出勤属于不可抗力,用人单位不得统筹安排年休假或调休。一是在劳动者无法实现居家办公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利统筹安排年休假或调休。

       律师倾向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同力协契、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可以通过远程办公条件居家办公的,可以不统筹使用年休假或调休;若因客观条件无法进行居家办公的,经协商,用人单位可统筹安排使用年休假或调休。

       案例三 年休假期间遭隔离,改为居家办公,可取消年休假吗?

       由于去年年假将过期,李先生于今年3月初向公司提交了10天的年休假申请,准备利用年休假期间做一轮身体检查,并抽空与家人外出旅游。但是,令李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国内疫情突然暴发,李先生原先的年休假安排一下子落了空。在居家隔离期间,公司与李先生沟通后,为其安排了一些可以在家完成的工作,李先生顺利完成。眼看解封在即,出行计划只能搁置,但李先生依然想休几天年休假调整下状态,处理一些私事。但他不确定的是,自己的年休假是否算已经休过假了呢?隔离期间自己居家办公,并顺利完成公司工作,那么,此前已经申请的年休假,是否可以取消呢?

       解答:撤销批准的年休假需特殊理由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申请年休假,用人单位批准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劳动者不可以因疫情隔离而单方撤回休假申请。

       本案例中,李先生在因疫情被封控期间,被单位安排在家工作,并顺利完成,应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变更了这一期间的性质,将原定的年休假改为居家办公。

       因此,李先生的原年休假申请已经被取消,仍可以重新申请年休假。

       案例四 休息日被隔离在单位,算加班吗?

       不仅有被隔离在社区的,也有在工作场所被隔离的情况发生。近期,就有职工针对这一情况提出了询问。有职工向本报咨询,若在工作日被隔离在办公楼内,只要做好后勤保障,继续工作不成问题。但若被隔离期间遇到休息日,该如何处理?其间用人单位若对劳动者在工作方面提出要求,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若劳动者因被隔离在办公楼内,于休息日进行了工作,算加班吗?事后能否要求调休?

       解答:加班需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

       这种情况我们认为不属于加班。加班是指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工作的情形,一般需要履行加班审批程序。当然,如果劳动者在被隔离期间正好存在需要加班的情形,用人单位也审批同意了,则属于加班。否则,不属于加班。

       特殊时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需要互相体谅,大家都是一同为防控疫情做贡献。

       案例五 下班后做核酸检测,可算作加班吗?感染了是否算工伤?

       最近赵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单位要求每天上班持48小时内核酸报告,也就是说,每两天都要做一次核酸检测,但用人单位不能集中安排核酸采样,自己需外出自行检测。赵女士平时工作较忙碌,加上近期核酸采样点有所减少,她需要下班后排队到很晚才能完成核酸检测,长此以往让她身心俱疲。她曾提出,能否在上班时间外出做核酸检测,遭到用人单位的拒绝。对此,赵女士有些想不通:自己如此频繁地检测核酸系用人单位的要求,为参加工作的必要条件,而用人单位又不允许自己在工作时间去做核酸检测,下班后做核酸检测占用了大量时间,且增加感染风险。

       为此,她向本报咨询,应用人单位的要求,下班后做核酸检测是否可视为加班?若因此感染新冠肺炎,是否算作工伤?

       解答:建议双方协商 减轻员工压力

       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和岗位,为了防控疫情,确实存在闭环管理或定期做核酸检测的客观需要。对于员工来说,自行检测的时间、精力和费用的确是不小的负担。

       正如我们前面的解释,加班是指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工作的情形。我们倾向认为,因用人单位要求而定期做核酸检测并不属于加班。若用人单位不能集中安排核酸采样的,可以与员工协商,酌情采取早下班的安排,帮助员工减轻一定的压力。

       因公司要求做核酸检测被感染新冠肺炎,确实与工作存在关联,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四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方可构成工伤,新冠肺炎不属于事故伤害或职业病,一般不构成工伤。

       只有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才可以根据《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的规定被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案例六 出差被封控滞留,居住费能报销吗?

       此轮疫情暴发速度快,呈现多点散发的情况,也对部分需要前往外地工作的职工产生了影响。徐先生一个月前被公司派往外地,原计划工作15个工作日后返回,但就在准备返沪前夕,徐先生所在的地区被列为风险地区,实行封闭管理。这也导致徐先生遇到一个难题,虽然车票可以免费退,但他成了一个“有家不能回”的人,无法回到上海的他是否构成旷工?

       除了旷工的担忧外,徐先生还遇到一个现实问题:滞留外地的费用。徐先生出差时都是住在酒店,目前由于疫情滞留,他只能继续住酒店,势必产生一笔不小的开销,但公司在当地的业务已经结束,自己也不能继续工作,这段时间的支出是否能算公司差旅,并申请报销呢?

       解答:应视同正常出勤报销费用

       徐先生被公司派往外地工作,属于因公出差,出差期间,只要没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都应认定为工作。

       旷工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日没有正当的理由无故不出勤上班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出差后遇到疫情管控,应属于不可抗力,而且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故无法及时回到工作地所在城市事出有因,不能认定为旷工。

       由于疫情封控措施具有突发性,任何人都难以预料,属于不可抗力,故徐先生在出差中途因疫情防控被就地隔离期间,公司应视同正常出勤工作向其发放工资,并按差旅费报销该期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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