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进行中,欢迎投递简历,截止日期为:2013-11-07
- 招聘职位: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
- 招聘单位:滨州学院2013年人才招聘信息
- 职位类型:全职
- 薪金待遇:面议/月
- 招聘人数:59 人
- 性别要求:不限
- 学历要求:硕士
- 工作地区:山东省 / 滨州市
- 所属行业:院校/高等教育
- 工作经验:1-3年
- 查看次数:次
- 发布日期:2012-11-07
- 刷新日期:2012-11-07
- 截止日期:2013-11-07
职位描述
一、招聘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员
1.政治合格,品德优良,基础扎实,治学严谨,成果突出,身体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2周岁,特别优秀且特别急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招聘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其本科阶段应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年龄不超过35周岁,毕业于“985工程”、“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的优先考虑。
(二)辅导员
1.政治合格,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关心热爱学生,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并安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班委、团支委(或党支委)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
3.硕士研究生,其本科阶段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中共党员,学习优良,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6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本科阶段为优秀毕业生)的优先考虑。
二、有关待遇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安家费35万元,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1/5;若在滨州购房,其中20万元可一次性按借款支付,每年冲销1/5;津贴按校内津贴办法执行,其中岗位津贴暂按教师特档考核发放;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5万元,理工科15万元);提供周转住房一套。配偶安置需具有硕士学位,特殊情况提交学校研究。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安家费30万元,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1/5;若在滨州购房,其中18万元可一次性按借款支付,每年冲销1/5;津贴按校内津贴办法执行,其中岗位津贴暂按教师特档考核发放;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4万元,理工科10万元);提供周转住房一套。配偶安置需具有硕士学位,特殊情况提交学校研究。
(三)博士研究生
1.紧缺专业的博士:
安家费25万元,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1/5;若在滨州购房,其中15万元可一次性按借款支付,每年冲销1/5;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2-4万元、理工科6-8万元),提供租房补贴500元/月。未评聘副教授职称前,享受副教授岗位津贴。配偶安置需具有硕士学位,特殊情况提交学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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