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于2021年8月入职一家科技公司,双方签订有5年期的劳动合同。当时,我和丈夫在同一个城市工作,能够相互照应。后来,由于我丈夫考取了其他城市的公务员,夫妻两地分居存在诸多不变,长期下去会影响夫妻感情,所以,我就想辞职后回到丈夫所在的城市工作。但是,我几次把辞职通知书送给公司人事部,人事部都是拒收,令我束手无策。
请问:在企业拒收辞职通知书的情况下,我该如何辞职才能避免产生不利后果?
陈晨读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劳动者提出辞职,履行一个通知期即可,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辞职行为也生效,通知期届满时双方的劳动合同解除。但是,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留住人才或者基于其他原因,拒收辞职通知书或以种种理由表示没收到,致使劳动者无法证明已经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一旦走人,就可能因无法拿出证据来证明已履行了通知期,而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劳动者依法享有辞职的自由,用人单位面对劳动者的辞职,不仅应当依法接收辞职通知书,而且还应当向劳动者出具签收单。本案中,鉴于公司拒收你的辞职通知书,你可以根据情况选择采取以下某一种方式通知公司,这样就可以留存证据证明你履行了通知期:一是通过快递方式送达辞职通知书,并在快递单上注明所寄材料为“辞职通知书”,留存寄件信息,公司在回执上签收的日期为书面通知日期。即使公司拒绝签收快件,你亦可凭快递公司的退件凭条证明已履行了书面通知义务;二是在递交辞职通知书时进行录音或录像,以记录递交辞职通知书的过程;三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能够确认用人单位收悉的方式送达辞职通知书,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用人单位特定系统的日期即为送达日期。四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证人到场,当面送达辞职通知书,并将送达情况进行书面记录,请证人签字或盖章。以上几种方式中,建议劳动者优先选择寄送快件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既简捷又安全可靠。